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1年3月15日至5月21日,县委5个巡察组对县财政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县委统战部、县直属机关党工委、县招商服务中心、县委政法委、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江南宾馆、县人民检察院、县医疗保障局、郭尔罗斯宾馆等15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近日,县委各巡察组已分别向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进行反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同志传达了县委书记边境同志听取十四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巡察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县财政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两个维护”有差距。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认真。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民主评议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活动存在走过场行为。
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落实不到位,“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组织生活会不严肃。
县委统战部: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开展不力,对上级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县直属机关党工委:落实民主议事制度不规范,党员日常管理不到位,工会作用发挥不明显,档案日常管理工作混乱,“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县招商服务中心:未组织开展任何形式工会活动,对审计反馈问题未及时整改,招商重点工作贯彻落实不到位,工作成效不高。
县委政法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两个维护”情况有欠缺,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推动不力。对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识不足。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内容与实际工作联系不够紧密。
县发展和改革局:学习观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浮于表面、流于形式。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格。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脱贫攻坚扶贫项目谋划不够细致,监管制度缺失,导致部分扶贫资金流失或闲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扎实,存在搞形式主义、走过场问题。
县江南宾馆:执行“三重一大”规定不严格、不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对党员缺少管理措施,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流于形式、浮在表面,缺少实际行动。
县人民检察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精神流于形式,传达不及时、研究不深入、落实不到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不认真、走过场。《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学习贯彻不到位。
县医疗保障局:公车管理不规范,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三会一课”、党员民主评议制度落实不力、走过场。支部党建工作虚化弱化。
郭尔罗斯宾馆: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尚有差距,固定资产管理、处置程序履行不到位,落实民主议事决策制度不到位。
各县委巡察组向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通报了巡察反馈意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同志对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强调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把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强化落实巡察整改的使命意识和政治担当。要压实整改责任,务求巡察整改取得实效。要综合用好巡察成果,促进标本兼治。
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意见站位高、把脉准、指导性强。对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全面认领、诚恳接受。将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对县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深刻反思、逐项梳理,制定整改方案,细化责任清单,以上率下,狠抓落实,举一反三,应改尽改,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与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