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9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向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以下简称前郭县)反馈了巡视情况。组长李万东分别向前郭县委书记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情况,省纪委常委、省监委委员张一丁出席反馈会议,传达了省委书记景俊海在听取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就抓好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提出工作要求。松原市委常委、前郭县委书记杨文慧主持向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李万东在反馈时指出,前郭县委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推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党的建设取得新成效。巡视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是: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具体要求有不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够到位,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存在短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有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差距。主体责任落实还有不足,廉洁风险防控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建设存在差距,作风建设积弊顽症依然存在。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薄弱环节。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不足。党建工作存在短板弱项,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力度不大。落实省委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扎实。整改主体责任落得不实,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用力不足。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李万东提出了五点整改意见: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生态和发展生态旅游相得益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把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查干湖这块金字招牌”的殷切嘱托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二是切实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有效传导责任压力。纪检监察机关强化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三是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鲜明树立重实绩、重实干的用人导向,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有效激发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分领域抓实基层党建工作,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组织功能。四是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推动解决制约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五是“一把手”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上率下,牵头抓总,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推动形成整改合力。
张一丁对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提出四项具体要求:第一,要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巡视整改工作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巡视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将巡视整改作为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抓好整改任务落实。第二,要扛牢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知责明责、履职尽责。前郭县委要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视整改任务落到实处。第三,要紧盯关键环节,落实落细巡视整改监督责任,合力推动巡视整改取得实效。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切实担负巡视整改监督责任,重点对集中整改期内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强化日常监督,跟踪督促推动整改落实。第四,要坚持标本兼治,健全制度机制,确保巡视整改常态长效。把抓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推动巡视、整改、治理有机贯通。要举一反三、深化改革,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形成“长久立”的机制,不断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吉林振兴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杨文慧表示,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切中要害,前郭县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一是增强政治自觉。前郭县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巡视整改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二是从严抓好整改。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每一个问题,深刻剖析根源,详细制定措施,坚持举一反三,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整改全面彻底。三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政治监督,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一体推进“三不腐”,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四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严格执行定期议党、专题议党制度,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五是运用好巡视成果。把抓好巡视整改与即将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推进全县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开创前郭振兴发展的新局面。
省委第二巡视组有关成员,前郭县委和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其他在职县处级领导干部,近两年退休的县处级领导干部,县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县委巡察组组长,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及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