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中关于监察对象的划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主要分为同级党委管理的正职领导干部、同级党委管理的副职领导干部以及其他人员等。这里的‘正职’‘副职’指的是职务,不是职级……”办公室里传来热烈的讨论声,这是干部监督室按照年初学习计划正在进行的“每周一课”业务学习讨论。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肩负着对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干部监督的工作职责,被称为“纪委中的纪委”。一直以来,该室严格贯彻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力求成为纪检监察干部的表率和“标兵”。
为了夯实全室的纪法知识基础,2022年全室人员除日常学习外,还开展了“每周一课”的活动。由科室人员轮流讲课,内容以目前工作中经常涉及的纪法知识为主,比如,“如何开展诫勉谈话”“纪检监察机关涉案财物如何收缴管理”等。意在通过持续学习,不断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提高干部素能,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监督队伍。
刚刚结束的一课,干部监督室副主任结合典型案例为大家详细介绍了有关“诫勉谈话”的专业知识。围绕“诫勉谈话的规范性文件依据、什么情况下采取诫勉谈话、诫勉谈话的审批层级”等三部分内容进行讲解,同时强调了谈话人职级“就高不就低”原则。课上大家将授课内容与身边案例相结合,相互交流工作经验,做到即学即用、学用相长。
课后大家进行总结讨论,纷纷感慨道,“通过每周一课学习掌握了许多专业知识,对我来说受益匪浅。”“整个学习过程,加深了我对相关内容的理解,对今后的工作有很大帮助。”干部监督室“每周一课”活动坚持常态化开展,构建良好学习氛围,助力打造纪检监察铁军。(干部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