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长岭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全县专项整治(监督)工作推进会议,安排部署2023年专项整治(监督)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县直相关部门和县纪委监委相关责任。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邹立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首先由县乡村振兴局、县政务服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分别作典型发言。
会议强调,开展专项整治(监督)工作,是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责任需要,是解决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的形势需要,是推动工作作风转变的现实需要,是派驻监督工作增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需要。
会议指出,全县各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重点任务,对照职责职能,聚焦专项整治(监督)任务,精准施策、分类整治,确保专项整治(监督)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会议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坚持统筹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统一、坚持系统思维和闭环管理相协同,以“全周期管理”的理念和方式,不断提升专项整治(监督)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坚持严的基调和政策策略相补充,把严的基调传导到各领域、贯穿于全过程,把严的要求和态度亮出来、严的纪律执行起来,紧盯不放、一跟到底,决不能敷衍塞责、应付了事。
会议强调,专项整治(监督)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综合施策、常治长效。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强化措施保障,扎实有效推进。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各党委(党组)和政府主体责任、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以及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推动职责。
会议由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赵英宇主持,县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委机关相关部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