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锦诗:钱不留给儿孙
樊锦诗,女,汉族,1938年7月出生,浙江杭州人,中共党员。1963年北京大学毕业后到敦煌文物研究所(敦煌研究院前身)工作,长期从事石窟保护与管理、石窟考古方面的研究。现任敦煌研究院名誉院长、研究馆员,兼任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八届至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1986年获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2018年12月,获得“改革先锋”荣誉称号。2019年9月,获得“文物保护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2020年5月,被评为“感动中国2019年度人物”。
樊锦诗陪孙子读书。
2014年退休时,樊锦诗把公积金账户里存的45万元一次性捐掉了,“反正我也不买房了,要是不用,捂着这个钱干啥?不是废纸吗?要用在该用的地方”。
“该用的地方”,当然不是留给儿孙。樊锦诗说,儿子们现在有房有车,差不多就行了。
这些年来,大大小小的荣誉奖项,樊锦诗没少拿,但每次领完奖,她就把奖杯、奖章和奖金悉数交给院里。“要不是敦煌,人家知道我是谁?”她说。此外,她每年还会从自己的工资里拿出一万元,捐给敦煌石窟保护研究基金会,至今坚持了24年。
2019年8月,樊锦诗荣获第四届“吕志和奖——世界文明奖”正能量奖,奖金2000万港元。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她特意跟儿子们商量:“这个奖金,你妈不拿,你们也不该拿。”
儿子们也都没意见,说这个钱他们不要。父母的钱,他们从不过问,也不觊觎。“他们挣的钱,想怎么花是他们的事儿。他们如果觉得捐出来比留给我们更有意义,我跟弟弟没任何意见。”彭予民说,父母从小就叮嘱他们,不要太看重物质。
在他记忆里,直到初中毕业,身上穿的衣服都是带补丁的,鞋子是解放鞋,因为结实、耐磨。裤子父母总是特意给他买大号的,先把裤脚卷起来,等长个了,就放下一截,“所以我的裤子穿到最后总是层次分明,上面已经洗得发白,下面是浅蓝,再往下是深蓝”。
有一次,樊锦诗给儿子们买了最新款牛仔服,两人可高兴了,直夸妈妈这件衣服买得好。她就趁机发挥:“这个衣服你们喜欢啊,可以。但有一条,作为学生不能比赛谁的衣服好,要看谁的学习好。”偶尔听到他们在谈论钱的问题,就忍不住打断:“你俩没得可说了么,光说钱?钱怎么了?少说点钱!”
虽然樊锦诗小时候家境优渥,但她从小就不喜打扮,母亲在钱上对她要求也很严格,“我们去看电影,一毛钱一张票,除此之外,一分钱都不多给”。1968年樊锦诗的父亲去世后,家里困难,母亲和两个弟弟都没工作,樊锦诗就把大部分工资都寄回上海家里,慢慢养成了节衣缩食的习惯。
一件物品,只要还能用,樊锦诗就会一直用,不管10年、20年,还是50年。结婚时置办的一件外套,她穿了40多年,里子全磨坏了仍不舍得扔;刚工作时单位发的床板,她坚持一直用,即使丈夫调来敦煌后,也不换成双人的,而是直接在边上拼了一块;酸奶喝完了,她还要倒点凉开水涮涮喝掉,空瓶子留着继续当储物罐用。
名利对樊锦诗来说,只是过眼烟云。“生不带来,死不带走。”她又一次直击要害,“毕竟人不是为物质、为金钱而活的。来日方‘短’,还是多做点实事吧!”
受父母影响,彭予民和彭晓民对金钱看得也比较淡,做事情先考虑的是如何尽力做好。在生活中,他们也慢慢养成了艰苦朴素的习惯。彭予民的妻子刚嫁过来时,看到婆婆家吃饭要求必须光盘,一粒米都不能剩,着实感到惊讶。如今,她不仅早已习惯成自然,而且也这样要求着下一代。
这,也许就是家风的力量。不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而是身行一例,胜似千言。(摘自《清风传家》)